|
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评定中心2012 年中国创立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的世界先河。这是基于世界贸易组织(WTO)原产地规则并融合了生态产品理念的一种国家产品保护制度。 1.保护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(PEOP) 2.管理机关: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(通关业务司;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公室) 3.生态原产地产品定义:在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、低碳节能、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与特性的生态良好型产品。 4.保护评定依据: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》、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》、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技术规范》等。 5.产品分类: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分类,分为硬件、软件、流程型材料和服务。 6.申请保护的种类: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。 7.申请保护的作用:受到国家保护、国际互认互保;获得国家最高级别的产品保护标签、消费者心目中最追捧的标志;享受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扶持政策、获得知识产权保护、维护在全球的合法权益等。 8.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特色:国家保护、国际规则(WTO 成员国互认互保)、顶级覆盖(涵盖了原产地标记保护、生态产品认定、知识产权保护;以及环境评价、清洁生产、职业健康安全、社会责任等)。
上一篇许可证,“减肥”增活力下一篇英国标准协会(BSI) |